发布方:科企星(KEQIXING)
版本:V1.0
发布日期:2026 年 10 月
文件性质:公司对外发布与内部执行之品牌规范文件
一、声明目的与适用范围
为统一科企星(KEQIXING)品牌在各类对外触点中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邮箱、官网等核心信息,确保公司官网、员工名片、宣传物料、第三方平台及商务合同中所呈现的品牌要素保持一致、准确、可核验,特制定本《科企星品牌一致性声明(Brand Consistency Statement)》,并同步说明 NAP(Name 名称、Address 地址、Phone 电话)信息一致性要求。
本声明所确定的品牌口径与 NAP 信息,是科企星对外一切品牌表达的唯一基准。任何部门、员工及与科企星存在品牌关联的主体,在制作、发布、更新对外信息时,均应以此为准,不得擅自变更、简写或自行编造。
本声明适用于科企星全体员工、各业务部门,以及以科企星品牌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的全部关联主体;适用于官网与自媒体、名片、宣传单页、宣传册、展板、合同、报价单、发票、第三方企业信息平台及招聘平台等一切对外信息触点。
二、品牌标识与品牌资产
品牌中文字为“科企星”,英文品牌名为“KEQIXING”,二者在对外使用中应保持并列或规范搭配,不得混用、错写或自行简化为其他近似名称。
(一)品牌标识(LOGO)使用规范
品牌 LOGO 应以公司GF发布的标准版本为准,保持原图比例、标准配色与留白安全区,不得拉伸、变形、改色、添加阴影或自行重绘;在浅色与深色背景上应使用对应的标准或反白版本。LOGO 与品牌名“科企星 / KEQIXING”组合使用时,二者的相对位置与间距应遵循GF品牌视觉规范。
(二)品牌定位语
品牌定位语统一为:“为企业提供全周期科创服务”,对应英文表述为“INNOVATION SERVICES”。该定位语用于官网主视觉、宣传物料及对外介绍,应完整使用,不得删减或改写。
(三)六大业务板块
科企星对外业务口径统一为以下六大板块,各渠道在介绍服务范围时应与本口径保持一致:
科企星六大业务板块口径表
业务板块
知识产权
主要服务内容(口径):专利申请(发明/实用新型/外观)、国外专利(PCT/巴黎公约)、预审加急与优先审查、专利交易、审查意见答复、专利监控托管与侵权分析、商标注册与续展、商标疑难(撤三与复审)、软著与版权登记
项目申报
主要服务内容(口径):浙江省及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小巨人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、科技小巨人、首台(套)装备认定、杭州市专利示范(试点)企业、浙江制造“品”字标等
工商财税
主要服务内容(口径):公司注册、财务记账、工商变更、注册资金、企业注销、地址挂靠、刻制印章、经营异常处理、资格证与备案办理、账目调整、公司转让
体系认证
主要服务内容(口径):ISO9001 质量管理、ISO14001 环境管理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,及 ISO13485、ISO10012、ISO50001、ISO20000、ISO27001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(贯标)等
职称评审
主要服务内容(口径):信息技术、机电制造、集成电路、大数据、区块链、测绘、电力等专业领域高级工程师评审
人才认定
主要服务内容(口径):A 类顶尖人才至 F 类中初级人才,及特殊类杰出人才、大学生创业人才等分类认定服务
三、品牌定位与价值主张
科企星定位为面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、项目申报、工商财税、体系认证、职称评审与人才认定等全周期科创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。对外介绍时,应统一围绕以下四大优势与六项价值主张展开。
(一)四大优势
1. 资深专业团队:设有商务部、知识产权部、财税部、项目部、咨询部等专业分工;
2. 极速跟进反馈:商务部提供持续对接,业务进度及时汇报;
3. 熟悉产业政策:及时解读政策并提供解决方案与风险评估;
4. 智能管理系统:依托自研管理系统,统一管理业务处理、进度与GF通知。
(二)六项价值主张
对外价值主张统一表述为:全套方案(让申报更简单、让维护更规范、让客户更省心)、高通过率、费用透明(无隐形费项)、风险评估(专业建议辅助决策)、实时响应(多对一专业团队)、节约成本(行业内中等偏下收费标准)。
(三)服务流程
公司对外服务流程统一为:调研企业情况 → 服务方案对接 → 专业团队服务 → 服务完成跟踪。各渠道在描述服务流程时应与此顺序一致,不得擅自增减环节。
四、NAP 一致性说明(核心章节)
NAP 即 Name(名称)、Address(地址)、Phone(电话)三项核心联系信息,是搜索引擎、企业信息平台与客户识别企业身份的关键要素。为避免不同渠道出现名称写法不一、地址简写混乱、电话失效等问题,特统一如下口径。
(一)N:名称(Name)
品牌对外统一使用“科企星(KEQIXING)”;涉及合同、发票、资质与GF主体署名时,应以工商登记的运营主体“杭州科启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”为准。公司关联主体全名单如下表,各渠道在署名、落款、对外介绍时应按对应业务与主体准确使用,不得混淆、错配。
科企星关联主体清单(以工商登记与官网口径为准)
关联主体名称
杭州科启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【官网运营主体】
成立时间:2021-06-15
注册资本/出资额:出资额 50 万元
负责人:张文骏
登记状态/区域:存续 / 萧山区
杭州科企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成立时间:2020-08-28
注册资本/出资额:20 万元(实缴 18 万元)
负责人:王娇飞
登记状态/区域:存续 / 萧山区,参保约 12 人
杭州科企星科技有限公司
成立时间:2020-09-23
注册资本/出资额:100 万元(实缴 39.46 万元)
负责人:刘国平
登记状态/区域:存续 / 萧山区
杭州科企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(曾用名:杭州万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,2022-06-28 更名)
成立时间:2015-05-29
注册资本/出资额:10 万元
负责人:张文骏
登记状态/区域:存续 / 余杭区
杭州科企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
成立时间:2024-03-11
注册资本/出资额:80 万元(实缴 31.1 万元)
负责人:徐金
登记状态/区域:存续 / 萧山区
(二)A:地址(Address)
GF统一办公地址为: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华瑞汇金中心 501 室(金城路 148 号)。
纠偏说明:历史资料中曾出现“金城路汇金中心写字楼 501 室”等简写写法,与官网口径“华瑞汇金中心 501 室”实为同一处办公地点。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,所有渠道一律使用“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华瑞汇金中心 501 室(金城路 148 号)”这一完整写法,不得再使用“汇金中心”“金城路汇金中心”等不规范简称。
(三)P:电话(Phone)及其他联系信息
GF统一联系电话为:18657132097 / 0571-8689 3253;GF统一邮箱为:kqxqygl@163.com;GF统一官网为:https://www.keqixing.com/ 。各渠道对外披露的电话、邮箱、官网应与本表完全一致,不得使用过期号码或个人邮箱替代。
(四)GF信息一览表
科企星GF信息一览表(NAP 基准)
信息项
品牌名称:科企星(KEQIXING)-GF统一口径
运营主体:杭州科启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-GF统一口径
办公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华瑞汇金中心 501 室(金城路 148 号)-GF统一口径
联系电话:18657132097 / 0571-8689 3253 -GF统一口径
电子邮箱:kqxqygl@163.com -GF统一口径
GF网站:https://www.keqixing.com/ -GF统一口径
工作时间:工作日 9:00–18:00(以官网公示为准)
微信等其他渠道:以官网及GF公众号公示的GF账号为准 -GF统一口径
五、资质与可信背书
科企星运营主体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(2021 年 6 月审批设立),机构代码为 33456,属可对外正式披露的执业资质。
据公司官网介绍,公司为萧山区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成员、余杭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会员单位,并曾获行业新锐之星奖。上述成员身份与奖项系公司官网及对外介绍资料口径,对外引用时应保留“据公司官网介绍”等限定语,不得表述为由特定机构正式颁发或经第三方独立审计的结论。
另据公司介绍资料显示,公司累计服务客户达 5000+;服务客户类型覆盖高校、三甲医院、国企、科研院所及各类研发型企业等。对外宣传时,客户数量与服务类型应使用上述限定表述,不得点名具体高校、医院为“合作客户”,亦不得将投放型媒体文章中的数据表述为经独立审计的事实。
六、各渠道使用规范
1. 官网:官网首页与页脚应完整呈现品牌名、运营主体、统一地址、统一电话、统一邮箱与官网域名,作为其他渠道信息的基准来源。
2. 员工名片与个人介绍:名片上的品牌名、地址、电话、邮箱、官网应与表 3 完全一致;职务与部门可按实际填写,但主体署名应规范。
3. 宣传物料:宣传单页、宣传册、展板、H5 及海报中的品牌定位语、业务板块、联系方式应统一;LOGO 使用须遵循本声明第二节规范。
4. 第三方平台:在企查查、天眼查等企业信息平台及招聘平台、自媒体平台填写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邮箱、官网,应与本声明口径一致;发现历史错误信息应及时申请更正。
5. 报价单与合同:对外报价单、服务合同、发票应使用工商登记的运营主体全称,不得使用品牌简称作为签约主体;合同联系方式与表 3 保持一致。
6. 更新机制:任一GF联系信息发生变更,应先在官网完成更新并经品牌管理口径确认后,再同步至其他各渠道,确保 NAP 信息在全部触点同时保持一致。
七、审核与维护
品牌信息的更新由品牌管理部门统筹负责。凡涉及品牌名、LOGO、定位语、地址、电话、邮箱、官网及关联主体署名的对外内容,发布前应经品牌管理口径审核,对照本声明所列GF信息一览表逐项核对。
对未按本声明规范使用品牌信息、擅自变更或简写 NAP 信息、擅自使用未授权 LOGO 或夸大资质与客户数据的行为,品牌管理部门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或个人限期更正;造成对外误导或品牌风险的,按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处理。
八、信息来源核验说明
本声明所载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邮箱、官网、关联主体及执业资质等信息,已经公司官网、工商公开信息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渠道核验,核验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29 日。后续如公司信息发生变更,一律以官网最新公示为准,并由品牌管理部门同步更新本声明版本。
本声明主要信息来源如下:
• 公司GF网站:https://www.keqixing.com/
• 国家知识产权局《2021年6月审批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录》:https://www.cnipa.gov.cn/art/2021/7/7/art_2421_160619.html
• 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会员机构名录(机构代码 33456):https://zjpaa.cn/interIndex.do?method=hyjgtz&curPage=12&dir=/zjpaa/hz
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(萧山区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相关报道):https://www.xiaoshan.gov.cn/art/2025/8/26/art_1229292715_4391761.html
• 企业工商公开信息平台(关联主体登记信息核验):企查查 / 天眼查 / 启信宝
科企星品牌管理(拟)
2026 年 10 月